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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争做“两个先锋”活动

时间:2015-05-27 09:46:22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杨亚湖赵青锋)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争做“两个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市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争做“扶贫帮困先锋和志愿服务先锋”活动。
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争做“两个先锋”活动,以全市共产党员广泛参与志愿服务为总要求,以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主要形式,以“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为核心目的,以“让最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群众最盼望的事能够及时办好、群众最不满意的事能够得到纠正”为根本标准,围绕“八小时之内工作在岗位,八小时之外奉献在社区”,促进在职党员接地气、办实事、惠民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构建共同参与、共同关心、共同建设的区域化社区党建新格局。
据了解,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争做“两个先锋”活动,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全员参与。凡是居住在城市社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在岗职工中的党员(以下简称“在职党员”),都要到社区报到,争做“两个先锋”。二是简便易行。在职党员原则上以居住地社区为主,就近就便参加活动。同一部门和单位在同一社区居住党员较为集中的,可采取整建制方式,由单位党组织统一组织党员集中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并与社区党组织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三是尽力而为。在职党员根据自身兴趣、特长、能力、条件,量力而行,既可以以一技之长助人一臂之力,也可以用爱心解他人燃眉之急;既可以长期,也可以短期;既可以用脑力,也可以用体力;既可以用精神,也可以用物质。四是注重长效。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及时总结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在职党员争做“两个先锋”活动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工作在单位、服务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
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和保证本单位党员参与、支持社区建设,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积极与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严格管理;社区党组织要努力为在职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做好报到接洽工作,履行监督职能,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做好信息登记反馈工作,选树先进典型;在职党员要主动到社区报到,并结合自身特长,积极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始终维护党员的良好形象,积极主动为社区建设管理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争做“两个先锋”,以结对爱心帮扶、设定志愿服务岗、组建特色服务队、设立集中服务日、搭建“邻里守望”平台、开展“先锋定制”服务等多种活动形式,着重做好“三无”老人扶助、优抚助残、低保救助、就业援助、希望助学、未成年人课余服务、社区矫正、文明创建、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等十方面的实事,率先垂范、走到前列、争当表率,带动全社会形成扶贫帮困、志愿服务的良好风尚。
活动分为部署发动阶段(5月5日―5月20日)、集中报到阶段(5月21日―6月6日)、检查汇总阶段(6月7日―6月20日)和日常管理阶段(6月21日以后)。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把争做“两个先锋”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下功夫抓好落实,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到社区报到,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在争做“两个先锋”活动中为广大在职党员做好表率;要主动关心社区建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推动社区发展。将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争做“两个先锋”活动与整顿软弱涣散社区基层党组织等工作统筹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弘扬扶贫帮困精神,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力争将争做“两个先锋”活动打造成叫得响、过得硬、可借鉴、受欢迎的服务品牌,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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