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梦怡)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6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32项;有2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2人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0人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成立机构,加大经费投入。为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落实,我市成立了由市文广新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文化馆专业技术骨干为成员的非遗普查保护小组;在市文化馆设立非遗保护中心,拨付专项资金购置了电脑、摄像机及相关办公设施设备。
开展普查,建立资料数据。2006年以来,通过媒体宣传和发放非遗相关资料等方式,提高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全面开展了不漏乡镇、不漏项目、不漏线索、不漏艺人的普查,通过认真整理,仔细筛选,筹建了档案室和资料数据库。
加强保护,注重传承发展。为了传承保护定州秧歌戏和子位吹歌两项国家级非遗项目,我市制订实施了《关于保护和传承定州秧歌戏和子位吹歌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培养定州秧歌戏和子位吹歌学员的实施办法》,先后建立了“中国吹歌文化研究中心”和“中国秧歌文化研究中心”,印刷出版了《定州秧歌史料》学术论著,成立了子位吹歌艺术学校。
此外,我市每年以“国家文化遗产日”为契机,通过举办庆祝活动、报刊专版宣传等形式,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和分享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强大合力,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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