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旭鸿)日前,我市印发了《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全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开。将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区域、重大节点,严格责任主体,强力攻坚,铁腕治污,确保今冬明春细颗粒物(PM2.5)等6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好于去年同期,重染污天数少于去年同期。
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全部拆除建成区内所有经营性、机关事业单位、工业生产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置换;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外涉及民生的燃煤锅炉全部使用低硫份、低灰份洁净煤,并安装烟气脱硫、除尘设施。严格落实《定州市开展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彻底取缔全市43座实心粘土砖瓦窑,全部实施复耕,实现煤炭消费持续削减。
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市住建局加强对全市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建成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准开工。年底前,完成240万平方米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开展市政道路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彻底清除施工道路两旁积土、道路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加大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定期洒水抑尘。加强渣土和散体物料运输车的管理,全市所有渣土和散体物料运输车实施密闭运输,对违法运输车辆依法查处。
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并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储存、运输、拆解、注销等环节的管理,杜绝回收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流向市场。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全面禁止“黄标车”通行,城市建成区特定路段、特定时间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农用车通行,对闯入禁行区的“黄标车”依法处罚。制定城市和重点部位交通疏导方案,严格交通管制,实行大车绕行,减少机动车怠速状态下尾气排放。加强油品质量监督,依法查处违法小型加油站点,确保全市加油站销售“国五”标准汽柴油。
严格控制面源污染。按照《定州市201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焚烧秸秆、枯草、落叶等露天垃圾行为。建立覆盖全市的洁净型煤配送网络,年内推广洁净型煤20万吨。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主城区除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7时至22时外,其他时间全部禁止燃放。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零售网点暂停销售。
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年底前完成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两台6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加大对焦化、钢网、铸造、防水卷材等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驻厂监管、随机抽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管,及时查处和改正污染物排放超标行为。
严格做好应急应对。实施相关部门会商制度,定期预报空气质量,对重污染天气提前预警。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开不同预警等级的应急管控企业清单和工地名单,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指导企业健全应急响应方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后,重点燃煤企业采取紧急限负荷、限煤量、限排放、限总量等措施,建筑道路、拆迁施工工地及时停工,车辆及时限行。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以城市及周边区域、重点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煤质执法大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煤炭销售、使用等环节的联查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煤质抽检结果和处罚情况,对销售劣质煤的经营网点依法予以重罚,对燃用不符合标准煤炭的企业,依法予以重罚封存。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查处一批违法行为,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强化专项督导落实。为确保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我市组成五个督导组,对各级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安排部署、任务目标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整改等情况展开督导,对工业企业污染设施运转、达标排放情况和面源污染、道路场尘、建筑拆迁工地、秸秆禁烧等现场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同时,利用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宣传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曝光大气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公布“12369”环境污染举报电话,鼓励引导公众举报,有效减缓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对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