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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

时间:2016-01-19 16:42:48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张晓红)从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全面落实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记者从国税部门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国税局为3385辆此类车减征车辆购置税2167余万元。
据介绍,此次享受优惠政策的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乘用车购置日期则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即由原来的10%降至5%的税率。
车购税优惠政策的出台给车市注入了强心剂,我市市民购车热情高涨,车辆销售大幅提升。国税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对符合优惠政策要求的车辆,将在缴纳车辆购置税时即刻享受减半优惠政策,请勿相信电话、短信等退税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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