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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乡镇综合文化站 管理细则

时间:2016-04-11 09:46:3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张玉凤)为全面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我市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定州市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细则》,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细则》明确规定,乡镇综合文化站新建站舍建筑面积应不低于300平方米,公益性服务面积须占站舍使用面积的80%以上,且免费向群众开放。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每周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42小时。其主要职能是,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
除此以外,《细则》还对文化站经费管理以及检查考核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对文化站进行年度考核和定期评估,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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