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知之深.爱之切》一书中的两篇文章,重点讲到习近平总书记任正定县委书记期间,对当地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一系列要求,现在看来,这些要求对推动我们的工作仍具有指导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先后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提出反对“四风”和“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可以看出,不管是当县委书记、地委书记和市委书记还是省委书记,乃至全党的总书记,他抓作风建设是一以贯之的。因此,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事业上的带头人、行为上的清白人。
一、强化纪律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党员干部都要敬畏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做讲规矩、守纪律的表率。一要自觉看齐。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中央纪委看齐,在政治上站稳立场,旗帜鲜明的同各种杂音谬论作斗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坚守纪律。坚持把严明纪律和规矩的要求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带头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三要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新修订的“一准则两条例”,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推动实践。
二、强化责任担当,做事业上的带头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得担当。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党员的党员,只有做到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才能理直气壮地去监督别人,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一是敢于担当。要坚持原则,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坚决打通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要强化制度建设,围绕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不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勇于担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负监督责任是保证,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不抓监督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勇于负重担当、勇于直面难题,转变工作作风,把夙兴夜寐、激情工作作为新的常态,以反腐倡廉新成效取信于民。三是善于担当。“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做到善于担当,最重要的是要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全局、科学谋划,围绕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到位的要求,深化“三转”,聚焦主业,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新方式。
三、强化廉洁自律,做行为上的清白人。牢牢守住廉洁从政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做到心有所戒、言有所畏、行有所止。一是要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内部的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意见。强化党纪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依据党纪国法纠正“四风”、惩治腐败。二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把接受监督作为常态,勤于查找问题、反思不足、改进方法。在信访举报、线索受理、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环节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公开透明。三是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私心杂念,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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