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佳阳)自8月1日水资源费改税实施以来,我市申报水资源税纳税人55户,完成申报率100%,申报入库税款114万余元。
为确保水资源费改税工作顺利进行,市地税局与水利局协调配合,组织纳税人召开征前推进会,深入到用水企业进行入户核查辅导,认真开展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使纳税人明政策、懂计量、会申报。对一线征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在征收大厅设立水资源税政策问答宣传台与水资源税专收窗口,专人专岗为纳税人提供政策解答、报表填写辅导、申报流程引导等全程贴身服务,方便纳税人及时正确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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