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韶红)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人均提高156元。
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划分为三个档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的每月770、840、900元三档,调整为940、990、1050元三档,人均提高156元。
据介绍,我市现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从2015年3月实行的,本次调整综合考虑了最低工资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物价上涨、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因素。失业保险金提高后,以失业保险金为基数计发其他待遇时按提高后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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