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玉凤)今年以来,市食安办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着力整治农村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整治食品销售环节。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以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小卖部、主要街道餐饮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全面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300余户,校园周边小商店30多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6份,收缴“三无”食品80公斤,有效地规范了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整治食品加工环节。强化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格生产许可条件,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强化监督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整治期间,共检查农村小作坊30余家,取缔违法无证小作坊5家。
整治餐饮服务环节。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遵守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村家宴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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