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资滨)10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就《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副市长张宝生陪同。
检查组听取了我市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到环保局、国华定州电厂、葛洲坝水务(定州)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在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参与意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检查组指出,《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是我省制定的全国首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地方性法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主动作为,重拳出击,加大对污染企业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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