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晓红、通讯员杜翔)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获得2017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84万元。
该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生猪保险补助、防疫服务费、生猪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支出。
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局,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从奖励资金使用原则、资金分配、奖励标准、建设标准、申报程序、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对符合条件的养殖户,按照程序筛选、审核、公示,待项目建设完工验收后及时拨付资金,推进我市生猪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