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成长成才,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在建设经济强调、美丽定州中的作用,我市日前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要积极开发基层工作岗位,千方百计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渠道。认真落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要求,从2018年起,每年从乡镇(办)开发50个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农村扶贫开发,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高校毕业生,经审核批准后其项目纳入扶贫项目管理,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规定落实政策扶持。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市财政将给予专项安家费;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鼓励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工作岗位。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子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可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要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的扶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能力培训,加快发展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作用;继续发挥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专门项目,规范项目组织管理,加强人员培养使用,强化日常监督考核,切实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意见》还要求,要完善政策措施,加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加大教育培训扶持力度,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教育培训,建立培训、实训、孵化、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创业培训机制;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建立体现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合理设置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条件;在工资待遇上向基层倾斜;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加大对纳入后备人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支持力度;畅通渠道,让毕业生在基层“流得动”,完善基层人才流动机制,优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加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从基层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力度,让优秀高校毕业生为我市建设经济强调、美丽定州作出贡献。(记者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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