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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市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17.36%

时间:2018-04-20 09:23:10  来源:  作者:

空气质量持续有效改善

    今年以来,我市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空气质量持续有效改善。一季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9.11,同比下降14.06%;PM2.5平均浓度为10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7.36%;优良天数35天,同比增加1天。
    围绕PM2.5指标进行靶向施治。我市多次召开不同层面会议,研究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市级领导分包制度,督促指导乡镇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大气办每周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听取13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解决各小组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加大燃煤锅炉拆除力度,组织市大气办、环保局、督查局对全市燃煤锅炉进行认真排查,确保所有燃煤锅炉拆除到位。加强劣质散煤管控,成立散煤治理联合执法队,对禁燃区内非法散煤销售点进行清理,对全市212个散煤经营单位煤质进行抽检,抽检率达100%。加强气(电)代煤工作推进,完成气(电)代煤3.0127万户,超额完成“双代”工作任务。加大“散乱污”企业治理力度,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调度,对已拆除的517家“散乱污”企业进行不间断巡查,防止出现反弹。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对全市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企业进行排查,对已经完成治理的90家重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未完成治理的企业全部实施停产。
    严格控制建筑扬尘污染,市规建局、执法局定期进行巡查,确保各项抑尘措施落实到位;委托第三方运行公司对我市道路实施机械化清扫和撒水抑尘,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8%。强化机动车管控,环保、公安、交通、商务联合执法,利用机动车遥感监测车在107国道入市口,对重型柴油车进行检测,对超标车辆劝返。对4家重点用车单位车辆尾气达标情况进行检测,对不达标车辆全部实施停运。
    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制定烟花爆竹限放措施,对烟花爆竹燃放进行管控;组织25个乡镇(办)开展秸秆禁烧隐患大排查,对堆放的秸秆、杂草、垃圾等着火隐患及时进行清理。
    加大监察力度,市环保局监察人员重新整合监察力量,以环保所为单位,采取交叉互查的方式,配合双随机检查,对全市工业企业进行多轮次交叉互查。对涉气违法企业零容忍,依法按上限进行处罚,限期整改。
    强化应急预警和错峰生产,市应急指挥中心抽调专业人员组成重污染天气及预测研判专家组,每日发布污染状况预报,适时启动应急预警措施,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记者张晓红、通讯员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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