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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加强劣质散煤治理

时间:2019-03-29 14:06:32  来源:  作者:

    从今年3月至2020年3月,我市将对劣质散煤进行全面治理、严格管控,确保实现劣质散煤“清零”目标。同时,大力推广洁净型煤,尚未实施清洁取暖的所有燃煤取暖用户使用洁净煤(以洁净型煤为主)。
    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劣质散煤管控力度,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劣质散煤行为。在进入我市的主要路口、高速口等设立检查站,严禁劣质散煤车辆进入我市;每村设1-2名监督员,负责监督劣质散煤车辆进入村内销售;成立市劣质散煤治理执法大队,加强对劣质散煤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实行包联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劣质散煤销售行为。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洁净型煤销售网络,对已确定的99个洁净型煤销售点进行审核,加强日常监管,严禁销售劣质散煤。做好洁净型煤保供和推广工作,监督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建立销售台账;协调洁净型煤生产企业,采取限期平价销售洁净型煤、炉具以旧换新、购买一定数量洁净型煤赠送专用炉具、平价销售专用炉具、预付定金赠优惠券等多种促销模式,加大洁净型煤推广力度。
    安排专人到型煤企业驻厂(外地型煤企业实行报检制度),对生产的各批次型煤进行快速检测,确保出厂洁净型煤全部符合河北省标准。对销售点销售的洁净无烟煤和兰炭实行报检制度,检测结果符合河北省标准后方可销售。记者张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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