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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击“奔跑着的污染源”

时间:2019-05-29 14:23:16  来源:  作者:

   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提升,机动车尾气排放所造成的污染问题逐渐增大。通过对全市污染源的综合分析显示,机动车污染对我市PM2.5的贡献率达到30%,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影响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我市不断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促进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5月23日,记者在位于S382省道杨家庄乡进市区方向的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点看到,凡是经过龙门架的车辆都被拍照,并在距离摄像头约100米的显示屏上实时显示车牌号、尾气排放是否合格字样。合格车辆可以正常驶入,不合格车辆会被500米之外由环保、公安、交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进行劝返、处罚。
    据介绍,S382省道是一条运煤专线,每日来往车辆众多,特别是重型柴油货车居多。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可以在不影响机动车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对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氮、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快速检测,并记录车辆信息。
    去年年底,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在107国道南北入市口(南是寨西店点位、北是唐河大桥点位),G337国道东西入市口(东是杨家庄点位、西是长安路点位)建设4个同向两车道的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并与省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联网,抓拍和快速检测过往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
    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成立以来,仅杨家庄乡入市点日平均不达标车辆就由原来的17辆减少至1.28辆,减少比例高达92%,在有效缓解交通压力的同时,极大减少了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
    为不断深入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制定出台了《定州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按照“环保取证,公安处罚,交通督导治理”原则,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依托交通、公安治超点、执法点等设置机动车尾气排放抽测点,相关部门对进入我市的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老旧汽车进行抽查检测,加大对重型柴油车现场抽测力度和处罚力度;在国、省道市界口对重型柴油车进行检测并适时开展夜查,加大对进入我市过境重型柴油车现场抽测力度,不合格的重型柴油车辆由公安部门进行劝返和处罚。2018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70人次,检查重型柴油车35795辆次,劝返6419辆次,处罚234辆次,罚款23400元。今年以来,截止到5月16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412人次,检查重型柴油车422742辆,劝返7827辆,处罚144辆,罚款14400元。
    同时,开展在用车排放检测和强制维护。在用车必须在检测周期内到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进行尾气检测,检测合格发放合格证后方可上路行驶。抽检不合格的车辆,责令其停止使用,经维修后,重新上线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恢复使用。
    对检验机构实施清单式管理,建立台账,加强对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充分运用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通过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加大对检测机构后台监控,要求检验机构通过高清视频实时公开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定期开展巡查,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管控,规范机构检测行为,严厉打击检测机构检测造假行为,对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报告的,由环保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质,并向社会公开。
    此外,为了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队伍建设,市生态环境局从乡镇环保所抽调24名工作人员充实到4个固定式遥感检测点,并成立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同时,先后聘请清华大学权威专家进行专题讲解,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去年10月以来,累计举行13次培训,组织考试3次,对不合格的待岗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队伍基础。记者程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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