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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季度发放低保金2400余万元

时间:2020-04-27 10:50:30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赵青锋)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一季度,我市发放各类低保金共计2400余万元,有效保障困难群众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民政局切实履行民政部门职责,在全力抓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工作,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进一步放宽乡镇(办)直接审批救助金额的权限,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工作流程,指导乡镇(办)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工作。
    将134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52694人次,发放资金1608.85万余元。发放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10846人次,发放资金508.14万余元。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1633人次,发放资金268.37万余元。临时救助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人员209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4.7万元。同时,积极开展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帮助他们购买生活必需品,并免费发放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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