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市司法局推出十二项便民措施
市司法局推出十二项便民措施
本报讯(见习生薛莹、实习生曹瑞颖)市司法局推出十二项便民措施,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畅通法律服务渠道。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法律服务热线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开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采用信函、电话、网络预约等方式,推行上门服务。开展公证公益服务,在警察节、建军节、重阳节、教师节当日,相关群体办理公证事项,减免50%的公证费用。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人员,免费办理公证业务。针对个别群众非工作时间办理公证需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提前申请可提供“延时办理”服务。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四类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求助事项符合现行规定的70岁以上老年人;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人员、失独家庭成员;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
优化法律援助流程。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即时审查,主要申请材料齐全的,当日内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案件。确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或受客观条件所限而未能当场审批和指派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指导人民调解员争当身边群众贴心人,用心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筑牢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
减免司法鉴定费用,落实司法鉴定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一司法鉴定机构一法律顾问”制度,在司法鉴定机构信息栏公开法律顾问姓名、执业机构、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基本信息,方便提供法律咨询。
针对涉及保障改善民生、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采取召开现场座谈会、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安排律师配合接待,现场宣讲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和时间要求、各环节申请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畅通法律服务渠道。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法律服务热线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开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采用信函、电话、网络预约等方式,推行上门服务。开展公证公益服务,在警察节、建军节、重阳节、教师节当日,相关群体办理公证事项,减免50%的公证费用。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人员,免费办理公证业务。针对个别群众非工作时间办理公证需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提前申请可提供“延时办理”服务。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四类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求助事项符合现行规定的70岁以上老年人;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人员、失独家庭成员;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
优化法律援助流程。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即时审查,主要申请材料齐全的,当日内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案件。确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或受客观条件所限而未能当场审批和指派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指导人民调解员争当身边群众贴心人,用心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筑牢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
减免司法鉴定费用,落实司法鉴定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一司法鉴定机构一法律顾问”制度,在司法鉴定机构信息栏公开法律顾问姓名、执业机构、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基本信息,方便提供法律咨询。
针对涉及保障改善民生、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采取召开现场座谈会、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安排律师配合接待,现场宣讲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和时间要求、各环节申请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