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资滨、通讯员王亚娟)“您好,这里是定州市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出台的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您符合政策,若需要申报缓缴,我们将提供全程服务。”近日,市税务局税务干部电话通知企业对政策应知尽知。
为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以下简称《公告》),对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小微企业),延缓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上述范围内的税费,按50%的比例延续缴纳;对制造业小微企业实现的上述范围内的税费,全部延缓缴纳。
《公告》发布后,市税务局迅速贯彻落实,建立专项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通过电话、微信群、上门宣传辅导等方式快速告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确保延缓缴纳税费政策应知尽知,政策红利应享尽享。据介绍,全市符合该项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共计4000余户。目前已通过电话、电子税务局、微信、上门服务等方式全部通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