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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出台《关于稳住经济的二十六条财政政策措施》

时间:2022-08-08 10:42:22  来源:定州日报  作者:王博

我市出台《关于稳住经济的二十六条财政政策措施》

“真金白银”助企纾困发展

本报讯(记者王博)退税减税、政府采购、社保费缓缴……近日,我市正式出台《扎实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其中《关于稳住经济的二十六条财政政策措施》从财税政策等方面打出了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力争做到“快、准、实”,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留抵退税是减税降费政策的“重头戏”,退税范围和退税速度直接影响着政策红利的释放效应。《措施》中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退税减税政策范围,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截至6月30日,共完成留抵退税227户2.9亿元;“六税两费”退抵税2213户608.1万元;为制造业中小企业延缓缴纳税费1527户4798万元,将政策以“真金白银”形式送达企业,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缓解资金压力,提振发展信心,稳就业保民生。

用好用足政府采购政策,加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助企纾困与激发活力并举,既利当前又惠长远。《措施》中进一步落实为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在今年下半年,将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着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稳住经济基本盘。

精准聚焦困难企业,社保费缓缴政策继续扩面。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多措并举助力企业用工。年底前,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参保失业保险的企业,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参保企业,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由60%提高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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