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彭玉红)为进一步规范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共同撑起全市食品安全“保护伞”。
强化责任落实。召开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明确各项任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做到职责分工清,工作责任实。强化集中用餐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全面自查自纠,规范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压紧压实属地包保责任,要求各级包保干部严格对照任务清单开展包保督导,切实把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强化监督检查。以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院、医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为重点,加强行业管理,指导监督集中用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和招投标管理,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加强监管执法,重点检查原材料采购贮存、索证索票、餐饮器具清洗消毒及食品留样等情况,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养老院、进企业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不断提高经营者和用餐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推动学校、医院、养老院、机关等单位食堂参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