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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

时间:2020-09-14 15:36:33  来源:  作者:

促进扶贫产品认定扩大扶贫产品销售
我市全面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
 
       本报讯(记者程文昭)从9月1日至30日,我市开展以千企参与、万人同行为主题的消费扶贫月活动,引导和动员全社会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
       消费扶贫月活动以促进我市优质特色扶贫产品销售、构建消费扶贫长效机制为目的,采取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结合、集中发动与持续推动相结合等方式,统筹各方面资源购买和帮助销售我市扶贫产品。通过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集中力量构建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为载体的消费扶贫网络,实现我市消费扶贫数据与社会扶贫网信息服务平台对接,促进扶贫产品认定,扩大扶贫产品销售,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良好氛围。
       按照相关活动方案,消费扶贫月活动组织实施期间,我市将重点推进7个专项推进活动。
       消费扶贫专柜建设专项推进行动。集中力量推进消费扶贫专柜建设,建立良性运营机制,突出消费扶贫公益特色,科学布局一批消费扶贫专柜;积极寻求有实力、有爱心、有资质、讲诚信的企业,启动建设消费扶贫专柜,组织开展专柜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进商超、进车站等活动;鼓励各单位创新工作方式,出台相关政策,促进专柜规范有序布放运营,搭建社会购买扶贫产品的便捷渠道,引导爱心人士就近购买扶贫产品。
       消费扶贫专馆建设专项推进行动。总结消费扶贫专馆试点经验,加强消费扶贫地方馆、企业馆等专馆建设,科学搭建线上线下扶贫专馆销售平台;消费扶贫月期间,启动建设市级消费扶贫生活馆、消费扶贫专馆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引导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消费扶贫地方馆企业馆等线上线下方式采购扶贫产品。
       消费扶贫专区建设专项推进行动。组织动员电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因地制宜设立消费扶贫专区;建立消费扶贫专区监督管理机制,防范消费扶贫市场风险,杜绝出现以消费扶贫为名谋取不义之财;规范消费扶贫专区形象,保障产品质量,展销扶贫产品,树立公益形象,助力扶贫产品的宣传、展示和销售。
       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专项推进行动。推动相关单位加大力度,组织动员已认定扶贫产品尽快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销售平台,充分发挥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的作用,利用网上销售政府采购扶贫产品主渠道的优势,保障采购需求供应,扩大我市扶贫产品销售额度。
       扶贫产品认定专项推进行动。结合消费扶贫月活动,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回头看”,对带贫作用明显的市场主体摸底排查,以全力服务扶贫企业为出发点,坚持自愿原则,严格审核关口,集中认定一批扶贫产品,落实应认定、尽认定的要求,争取更多的扶贫产品通过国家认定。
       扶贫产品营销专项推进行动。积极谋划实施系列产销对接活动,公布全市消费扶贫行动扶贫产品名录,组织各级财政预算单位采购一批扶贫产品,对接京津市场和定点帮扶单位帮销一批扶贫产品,引导各类企业、部门购买销售一批扶贫产品。消费扶贫月期间,努力实现扶贫产品形象大幅提升、扶贫产品知名度大幅提升、扶贫产品销售额大幅提升。
       消费扶贫行动宣传推介专项推进行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消费扶贫行动的重大意义,总结宣传各单位消费扶贫典型经验做法、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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