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乐田(1778—1840),字志莘,号任堂,世居香家庄。他禀性聪敏,读书有大志。文章专取古法,尤得力于《左传》,中举人后,父亲去世,在墓旁搭草屋守孝三年,寸步不离。嘉庆庚辰科(1820年)中进士,授宣化府教授,教育有方,严肃正直,上下皆极佩服。在任十余年,学生多有成就,登科弟者不绝。癸巳(1833年)改授德平县知县,黜猾吏,鞠刁禁,严定辑捕章程,一时讼清盗息。公余时间,乐田亲到县学,考察督促诸生的课业,使文风大振。致仕后,仍积极教育子弟读书和造就后辈成才。著有“敬义堂”诗文集,卒年六十三。
张乐田出生于一个贫苦家庭,其母亲马氏是一位很坚强的女性,虽然只读过几天书,但却是一位有毅力、有见识、又肯吃苦的母亲。她经常给年幼的乐田讲如何做人的故事,每次讲完都把故事做一个总结,让其明白其中做人的很多道理,她教导孩子以孝为先,做人要诚实,不可欺凌弱小,不可随声附和、随波逐流。正是由于母亲的谆谆教诲,自小刻苦读书,年少立下大志,将来做一名好官吏来解救黎民之苦,至今村内还流传着许多故事,为世人所传颂。
以孝为先
张乐田自幼赋性聪敏,读书有大志,文章专效法于古代,尤得力于《左传》,中举人以后,父亲去世,于是便在墓旁边搭建了简易的草屋,一守就是三年,而古代为什么要守孝三年呢?民间有这样两种解释,一是,死去的父母有可能在最初的三年内复活,儿子必须在这三年内时时刻刻守在墓旁,能在父母复活时及时解救。另一种是孔子的解释。他说每个人从生下来后,三年内离不开父母的怀抱。在这三年内,是父母养育一个孩子最辛苦的三年。那么当自己的父母去世后,最起码要报答父母这三年的养育之恩,亲身体会一下父母在养育自己那三年时所受的辛苦。虽然古代有这样的说法,但好多人并不能遵守,因为三年对于一个人来说太过孤独寂寞,常人都难以忍受,无法坚持下来,张乐田却是寸步不离,每天早晚以稀粥为食,以草席为铺,过着极度清苦的生活,村民纷纷为其行为所感动,把孝顺父母推送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深明大义化纠纷
常说“远亲不如近邻”,但不幸的是许多邻居之间因为某些小事都有过许多不愉快的经历,如若处理不当,轻则影响邻里关系,重则往往矛盾激化,甚至升级为仇人,老死不相往来,给自己和他人的生活带来许多不便。
张家和李家因宅基地引起了纠纷,两家经常争吵斗殴,两家女主人口水不断,一碰面便相互辱骂。
这一天李家媳妇在街上又遇到了张家的媳妇,又是一顿口水战。
“你不要仗着你家有做官的,就侵占我家宅地,没门!”李家媳妇气势汹汹说的“做官的”,指的就是张乐田,当时已在山东德平县任知县。
张家媳妇也不甘示弱“我们从不仗势欺人,有理说理,我家祖宗传下来的宅基就是这样,是你胡搅蛮缠”。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最后在大伙的劝解之下,两人才各自回家。张家媳妇回到家后,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了刚才在街上遭到李家媳妇漫骂的过程,张家气愤不过,于是修书一封给远在山东的张乐田诉说了与邻居李家土地纠纷的事。
张家满心希望张乐田能运用自己的人脉关系顺利解决此事,而张乐田在收到家书后,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然后给家里人回信,讲明了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常说‘远水不救近火,远亲不如近邻;和得邻居好,胜过穿皮祆。’”最后对家人说:“千里修书为路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邻居听到此事后颇为感动,也主动让出三尺;而张家更加惭愧,让出了一丈,从此道路宽了,行路方便了,人心也甜了,两家胜似一家,和睦相处,其乐融融,多亏张乐田深明大义,以德解决邻里纠纷,化解了一场矛盾,堪称典范。
公正廉洁巧断案
乐田受母亲影响,年少时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为官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从政后奉公守法,以廉为本,体察民情,以劝课农桑为重,特别是断案,崇尚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乐田为官,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属下悦服。
有一次,张乐田出巡在外,路上遇见二个人在打架,询问得知为一床被子,只见两人吵得面红耳赤,都说这床被子是自己的,但谁也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围观的群众也难辨真假,看见张乐田路过,就急忙说:“让张大老爷断断”。
张乐田走上前去,对他们两人说:“这好办!一人被里,一人被面。”围观群众哄堂大笑,以为张乐田在开玩笑,判给被面的人高兴的说“好唻!”而判给被里的人不高兴了:“凭什么给他被面,被里、被面都是我的”。
“好的,这说明这被子就是你的,要被面的人,被子肯定不是你的了”张乐田严肃的说
“好、好!”围观群众拍手叫好,“真是青天大老爷”。这时要被面的人,面红耳赤,无话可说,在大家的嘲笑声中灰溜溜的逃走了。
经过张乐田几年的精心治理,地方上出现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产发展,田者让畔,道不拾遗,夜不蔽户的太平景象。口述人:张公德张志广整理人:狄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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