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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升教师职业道德在职教师严禁进行有偿家教

时间:2010-07-30 11:44:3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 孙新亮 通讯员 王立辉)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大惩处四举措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努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为让广大教师从源头上认识到有偿家教的危害性,我市在教育系统内深入开展师德教育活动,认真查找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现象和问题,广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鼓励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下发《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聘用的重要条款纳入聘用合同,校长代表教师公开承诺,在职教师向学校作出书面承诺。规范教师管理,做到“五个禁止”,即禁止本人从事有偿家教,禁止相互介绍有偿家教生源,禁止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有偿家教,禁止在职教师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职得利,禁止利用所教学科在家里或在外租用教室办班进行集体补课。对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惩处,对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可直接开除出教师队伍;对在治理有偿家教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还将追究校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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