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民生>>

“全能神”邪教的特征及社会危害

时间:2013-04-11 17:44:18  来源:  作者:

按:2012年10月份以来,全国多地出现了散播“世界末日”谣言的事情,我市也有部分区域出现类似问题,这些基本与一个名为“全能神”的邪教组织有关。为深刻揭批“全能神”,让广大群众能够识别其邪教本质,特将“全能神”邪教的特征及社会危害等进行阐述,希望以此让大家对“全能神”邪教有全面的认识,增强抵御邪教的能力和水平。
“全能神”基本情况: “全能神”又叫“东方闪电”、“实际神”,完全符合邪教特征,是国家认定的邪教之一。“全能神”宣扬“世界末日”,聚敛钱财,搞“教主”崇拜。打着“传福音”、“信耶稣”、“信老天爷”的旗号进行活动,暗中串联,群众容易受骗。
“全能神”邪教资料:《救主早已重归》、《神向全宇发声》、《话在肉身显现》、《审判从神家起首》、《神隐秘的作工》、《东方发出的闪电》、《讲道供应文选》、《传福音实用手册》、《跟随羔羊唱新歌》和新编《七字经》等。只要是宣传以上资料的人,就是“全能神”邪教人员。
“全能神”邪教组织的社会危害:一是政治上极为反动,反党、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二是具有黑社会性质。对反对入教人员武力报复,手段极为残忍。三是制造思想混乱。宣扬“世界末日”,鼓吹及时行乐,在群众中制造思想恐慌。四是破坏家庭,鼓吹信神就要完全听从神的安排,就可以升天。信神就要舍去一切,去“爱神”、“敬神”,去传福音、信“老天爷”。五是聚敛钱财,要信徒把家庭财产全部“奉献”给神。六是破坏正常的宗教秩序。“全能神”不择手段地拉拢信教群众,严重干扰正常宗教活动。七是信徒入教后,不准退教,用恐怖手段控制教徒,三心二意要遭受“神”(实际是教主的打手)的惩罚,教主通过使用恐怖手段,牢牢地控制着全部信徒。“全能神”实际上就是一所人间地域和恐怖组织。
处理“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有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2、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防范对策:1、有人向你宣传邪教,要态度坚决,义正辞严予以拒绝,并及时向村干部或公安机关报告。对于邪教组织印制的书籍、磁带、光盘,要坚决做到不听、不信、不传。
2、有邪教分子纠缠,要克服害怕报复,不想多事的想法,设法报警或扭送其至派出所。
3、面对邪教小恩小惠收买、色情诱惑、造谣欺骗等的各种诱惑,要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4、被邪教势力包围,受人身攻击时,一要依靠基层组织;二要及时跟家人说明情况,争取家人、朋友的帮助;三要及时采取灵活的方法报案,努力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
5、陷进邪教后醒悟却无法脱身时,首先要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不怕其任何方面的恐吓;其次要与邪教组织划清界限,断绝往来;三要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全能神”为害作乱案例:

案例一: 迷信“全能神” 女信徒残杀亲子
万某,女,初中文化,48岁,沐阳县人。1987年与本镇的王某喜结良缘;后相继有了儿子、女儿。丈夫在当地承包工程,万某除了抚养儿女,还担起了责任田里的全部农活。夫妻恩爱、子女双全,这让左邻右舍、亲朋好友羡慕不已。
1995年底,邪教“实际神”(也称 “全能神”)开始传入沫阳城乡。经外来“传道人”几番“苦口婆心”之后,本分厚道的万某加人其中。先是在家起早贪黑地翻看“实际神”的手抄“神书”《话在肉身中显现》;随后便着了迷,继而顾不上子女,农田撂了荒;再后来,整天往外跑,常常晚上不回家。
3个月后,隔三差五回到家里的万某判若两人:目光呆滞、精神恍惚,嘴里还不停地“嘟囔”些啥。后经沫阳县精神病医院诊断,万某为癔病前期,必须长期服药。1996年2月21日,全家吃罢晚饭,丈夫出门打麻将,中间回家后,见妻子坐在床头读“神书”,生气的夺下“神书”扔在地上,并喝斥她抓紧吃药,又匆匆返回赌局…殊不知,万某一直就没有吃药,捡起被扔在地上的“神书”继续看。
22日凌晨3时许,迷迷糊糊的万某忽然想起那天“传道人”送给自己的十字架和日记本不见了。疑神疑鬼的她心想肯定是被“神灵”取回了—— “我有罪啊!”按照“神书”上说:只有向“全能的神”献上 “宝血”,才能洗请自己“身上的罪恶”,才能“拯救世上万人”。于是,她“要为神花费一切财物、要为神花费毕生精力”,她“对神要顺服至死,要像羔羊一般任神牵、任神杀……”辗转反侧,最终她想到了自己刚刚8岁的儿子。趁着夜深人静,万某悄悄从门外走廊里找到一把斧头。罪恶的她便抡起斧头砸向儿子的头部,见儿头部被砸流血了,便将儿抱到床下,自己又到院内找来竹杆、洗衣板,用包装带扎捆成“十字”型,又将儿子衣服穿好,仰面平放在“十字架”上。见儿子身体还在动弹,便又用斧头再砸……更为惨毒的是,万某从抽屉里找来长长的铁钉,将儿子两只小手钉在了那个“十字架”上,还将一根长长的钉子钉进了儿子的脑门里……欢蹦乱跳、活泼可爱的8岁儿子,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惨死在自己亲生母亲的手里……


案例二: 迷信“全能神” 泯灭人性致人伤残

1997年下半年,唐河基督徒在教堂的礼拜会上,往往会看见一些陌生面孔。这些陌生人热情健谈,主动给你讲解《圣经》有关知识,让人感觉非常专业,有什么困难他会主动帮助你,熟络之后,她们说《圣经》已经过时,主已经“道成肉身”,号称“全能神”。“主降临在东方,得救之人瞬时被提,不信之人下地狱。”随后又宣称,上天要降临七大灾:洪水、瘟疫、地震、毒虫……,说得人心惶惶。
1998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全能神”邪教组织在河南省南阳市残忍打断人腿,扎伤人脸,伤了9人,其中2人被割掉右耳。一时间,吓得人们不敢单独出门。南阳周边县市,被暴力恐怖气氛笼罩。
唐河县的信徒马某,妻子因病去世。“全能神”姓丁女子以色情诱惑使他信教。当他醒悟后,“全能神”竟拿出马和丁发生性关系时的证据,说马奸污女同工,要打断他的双腿,割去他的耳朵。马非常恐惧,答应入教。后来马趁上厕所之机翻墙逃走,因害怕“全能神”成员毒打报复,逃离家乡三年都不敢回家。
唐河县的刘某1998年10月30日晚,干完农活回村时,从渠道边窜出三个“闪电”年轻人,一扬手,一包石灰粉撒在刘某脸上,眼睛立时火烧般灼痛。紧接着一棍把刘某打倒在地,照着刘某双腿一阵猛打,这伙人直到确认刘某双腿被打断才收手。
由此可见,“全能神”之邪,邪在控制人的思想;邪在恐吓百姓,动辄诅咒“不信就会有灾难降临”;邪在让人泯灭人性,放弃工作、放弃财产、放弃亲情,造成夫妻反目、家庭破裂,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在此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对“全能神”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检 举揭发:可向村(社区)组织报告;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或拨打举报电话2331222。反邪教部门将对举报人实施严格保密制度。


定州市反邪教协会宣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