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旭鸿通讯员王健成)为提高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市组织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137户,涉及劳动者5754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13份,催缴社会保险费23.56万元,督促参加社会保险12户,补签劳动合同1350份,查处拖欠工资案件6起,为77名劳动者追回工资63.81万元。
据悉,专项检查自今年7月1日至8月11日结束,检查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和其它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检查过程中,市人社局成立了由劳动监察大队、社会保险所、医疗保险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等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对纳入检查重点的用人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全面确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提升了企业经营者依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构建了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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