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是继土地确权、宅基确权后的又一项重大农村制度改革。
日前,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9年10月底前,推出以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主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那么具体怎么改革呢?小编给你划了重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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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资产范围
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范围主要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资源性资产:主要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荒地等,可根据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直接登记造册。
经营性资产:主要为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
非经营性资产:主要为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资产。
清产核资,是我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的第一场硬仗,是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的“清查财产、核定资金”。
股份合作制改革
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改革主要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开展。
以成员股为主
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可设置基本股、劳龄股等,原则上不设置集体股,可在集体收益分配中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或数额由成员(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集体资产股权管理原则上坚持“确权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静态管理”,不随人口变动而调整。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组织章程,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
成员身份如何确认
确认成员身份应坚持有法依法,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要综合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由成员民主协商解决。成员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结果须向全体成员公示。
原则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成员身份。
出具股权证书
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由集体经济组织向成员发放市农业主管部门监制的股权证书,记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和享有收益分配权的有效凭证。
股份有偿退出
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可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有偿退出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防止少数人控制或改变集体所有性质。
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采取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资源开发、产业化经营。
可以把承包土地、林地的经营权转化为股权,股权入股现代农业园区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获取保底收益和按股分红。
可以以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财产权入股发展农宅合作社。
可以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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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群众要同心协力,积极配合各级各部门完成改革任务,为实现乡村振兴,打造更具活力的新农村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