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我市发布了
《关于开办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的通知》
也就是说个人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还贷了
这么好的事儿
具体怎么操作呢
一起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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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指已办理或新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委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由系统按月从公积金账户余额中自动扣划相应金额,用于偿还其当月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项公积金新政出台后,借款人偿还公积金贷款由过去先提取、再还贷的“三角”模式,变为由系统自动对冲还贷的“一线”模式,实现了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一次不跑”目标。
明白了吗?如果你办理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贷款尚未还清,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可委托公积金中心直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用于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样的好事儿怎么申请呢?必须是本辖区正常缴存公积金且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信用良好,两年内无连续3期或累计6期逾期还款记录。如果你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申请。
下面是具体的注意事项:提供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
扣划方式
1、委托提取还贷采取系统自动扣划方式,按月从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扣划相应金额,用于偿还其当月公积金贷款本息。
2、当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少于偿还当月应还款额时,由系统自动转从借款人银行还款账户中足额扣划。
3、扣划时间为借款人公积金贷款约定还款日。
办理流程
1、对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在办理贷款手续时,同时签订《定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
2、对已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并签订协议书。
8月22日,记者在市公积金服务大厅采访时看到,大厅内人头攒动,前来办理该业务的人还真不少。
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升级为云平台1.0,同时还开通了公积金对冲还贷(委托提取还贷)新业务。
开始办理业务当天,对冲还贷业务已经办理了30多笔,受理网上和电话咨询达70多人次。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职工要及时关注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银行还款账户余额、手机号码变更等情况,确保按月成功扣款,以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