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近日,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我市将建设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统一的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数据库,信用主体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信息将永久保存并计入信用档案。该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据介绍,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行业信用主体自2014年1月1日起产生的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将纳入信用信息征集和记录范围。
住建系统在日常监管中,建立建设行业信用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性资金安排、社会保障、政策支持、评优评先等行政管理工作中使用信用信息,拓展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提高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水平。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黑名单”,加强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约束和联合惩戒。记者聂资滨
据介绍,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行业信用主体自2014年1月1日起产生的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将纳入信用信息征集和记录范围。
住建系统在日常监管中,建立建设行业信用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性资金安排、社会保障、政策支持、评优评先等行政管理工作中使用信用信息,拓展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提高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水平。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黑名单”,加强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约束和联合惩戒。记者聂资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