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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公共载体播放视听节目专项治理

时间:2019-07-04 10:36:29  来源:  作者:

    我市组织开展户外电子屏安全播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户外电子屏的审批、设置、内容管理。
    整治范围为全市所有具备播放视听节目能力的户外广告电子屏、车载、楼宇、车站、商场(商铺)、银行、医院、宾馆饭店、学校和移动电视等公共视听载体。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电子屏,一律予以拆除;未经批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及其他信息网络在公共载体播放新闻、影视剧、体育、科技、娱乐等视听节目,不得利用广告载体擅自播放视听节目;对已经设立还未纳入行业管理的户外电子屏,由产权及运营单位补办手续,尽快纳入归口管理范围;户外电子屏和楼宇电视等公共视听载体的产权及运营单位,建立健全播出内容审查制度和安全播出机制,并对已播出的内容实行备份保存;户外电子屏的产权单位和运营单位并与归口监管部门签订安全播出责任书,建立责任追惩制度。实习生赵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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