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上半年我市共调解民事纠纷1500余件,其中镇村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300余件,诉前调解中心调解案件214件,第三方调解中心调解案件26件,调解成功率达99.5%。
该局制定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定州市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等5项制度,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员2100余名,其中“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优秀退役军人、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和有关行业专业人士担任调解员共138名,新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536名,建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581个,全市人民调解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比57.6%,形成了一支群众性、民主性、专业性的调解员队伍。
组织人民调解员集中学习“人民满意调解员”高瑞奎同志先进事迹,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80余次,进一步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全市25个司法所开展督导检查13次,有效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档案管理工作。记者张晓红、通讯员李响
该局制定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定州市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等5项制度,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员2100余名,其中“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优秀退役军人、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和有关行业专业人士担任调解员共138名,新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536名,建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581个,全市人民调解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比57.6%,形成了一支群众性、民主性、专业性的调解员队伍。
组织人民调解员集中学习“人民满意调解员”高瑞奎同志先进事迹,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80余次,进一步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全市25个司法所开展督导检查13次,有效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档案管理工作。记者张晓红、通讯员李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