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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办理

时间:2019-07-23 10:03:51  来源:  作者: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从7月22日起,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2019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通过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8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推出、国家开发银行承办,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内的学校为准)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为借款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预科生、大学本科、专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首次申请需登录在线服务系统注册
    首次申请借款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预申请的学生还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续贷申请借款学生可采用身份证号登陆申请,续贷的同学登陆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
    首次申请贷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需一起携带相关材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高校录取通知书、申请表,未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携带《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签好学生姓名和日期的申请表)前往学生原高中毕业学校办理资料审查手续。
    学生原高中毕业学校将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电子合同)。合同签订后,即视为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互相授权,再次办理贷款及有关事宜时,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即可。
    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市资助中心确认后生效。
    国家贴息最长还款期限20年
    贷款将于每年11月中旬发放,回执单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直接转至学生就读高校的账户,若有剩余资金将保留在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内,借款学生可在高校资助中心查看学费到账情况。借款学生需在贷款申请后及时登陆支付宝账户进行认证,完成相关操作步骤后可以将剩余资金提现作为生活费使用,支付宝使用说明可从学生在线系统首页下载查看。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应自毕
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和本金,其中学生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当期利息,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每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借款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询本人还款计划,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入个人支付宝账户。
    借款学生如需提前还款,每月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或通过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同时将足额资金充入个人支付宝账户即可,也可以带上余额足够的银行卡到银行还款。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金额,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提出还款申请并完成还款,则无需承担利息。
    未按约定期限还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国开行助学贷款数据已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对接,借款学生违约信息将形成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给未来生活带来重大不良影响。记者程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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