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第一批26处历史建筑,日前正式公布并全部挂牌。
据了解,我市第一批历史建筑是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和住建部关于印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前期调查摸底、精心筛选和专家评估后,由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根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调整、撤销其历史建筑称号,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记者赵子超、通讯员吴亚楠
据了解,我市第一批历史建筑是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和住建部关于印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前期调查摸底、精心筛选和专家评估后,由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根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调整、撤销其历史建筑称号,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记者赵子超、通讯员吴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