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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病种增至25种

时间:2019-07-26 09:34:29  来源:  作者:

    记者从市卫健局获悉,今年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由原来的21种增加到25种。
    为持续深入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今年,我市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在前期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21种大病救治基础上,新增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等4个病种。
    据介绍,我市组建了新增病种市级救治专家组,负责全市疑难重症病例专业技术指导和质控工作,进一步提升专项救治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结合病种调整情况,按照“分级分类、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确定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和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为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
    我市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新增病种的临床路径,各定点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相关病种临床路径,根据贫因患者病情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诊疗方案,切实提升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水平。
    为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我市将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接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同时,加大控费力度,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切实保障贫困患者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对特殊困难的救治对象进一步实施倾斜救助。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财政基金及慈善救助等保障制度,逐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记者张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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