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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宅小区实行“千分制”考核评选

时间:2019-09-16 10:17:57  来源:  作者:

    日前,市住建局出台《关于住宅小区千分制考核评选办法》,切实解决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改善提高市区40万左右小区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评选坚持奖优罚劣、模范引领原则,实行专项考核评选制度,激发“比、学、赶、超”热情,提高企业服务水平。物业小区参评项目结合我市多城联创要求,分基础管理、设施管理、维修养护、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效益等8个部分,并明确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现场测评、网络评选、公开排名。围绕全市工作重点和专项行动,设置一票否决项、加分项、减分项,增加重点工作分值占比。在扫黑除恶、关闭自备井、安全生产、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信访事件等工作中,未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执行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选资格;获得省、市级奖励及五好家庭的企业及个人等实行加分制;未按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制度、外来人口未登记造册等事项实行重点减分制。
    据介绍,我市市区规划范围内各类小区共计159个,建筑面积993.68万平方米,居民92146户,分三类考核评选:规模小区42个,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中等小区50个,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以上;小型小区(老旧小区)67个,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
    市住建局将在9月最后一周和11月最后一周,组织对参评项目进行季度预评,听取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意见,并将预评结果进行公示。根据阶段考核结果、日常管理业绩进行汇总,规模小区奖励前9名,中型小区奖励前10名,小型小区(老旧小区)奖励前13名。同时,实行星级挂牌,一等奖小区授予“三星级优秀住宅小区”称号,二等奖小区授予“二星级优秀住宅小区”称号,三等奖授予“一星级优秀住宅小区”称号。
    对排名后十位的物业小区(规模小区、中型小区),要求限期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纳入企业不良记录并劝离物业服务行业,连续两年测评后三名的,责令其退出我市区域物业服务行业。小型小区(老旧小区)排名后十位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整改,计入日常工作考核。记者王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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