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拟认定全省502个候选村为省级森林乡村的公示》,我市5个村拟认定为河北省森林乡村,公示期为10月14日至10月18日。
5个村分别为:明月店镇三十里铺村,高蓬镇六家村,大辛庄镇齐堡社区,清风店镇西三路社区,留早镇大兴庄村。
据悉,森林乡村的创建认定范围为全省具备认定条件的行政村,重点对森林覆盖率、四旁绿化、宜林地绿化、森林景观格局、森林防护功能、涉林收入水平等21项内容进行考核,被评价认定为省级森林乡村的村庄,由河北省绿化委员会、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颁发“河北省森林乡村”牌匾,并优先享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造林绿化相关政策。对抽查发现申报单位数据、材料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或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通报,并取消森林乡村称号。记者张玉凤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