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加大执法监管和查处力度,提升整治标准,对出现反弹和新发现的坚决予以取缔,切实巩固去年以来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建立健全“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按照“疏堵结合”原则,进一步完善“散乱污”企业整改要求,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对2017年发现的517家、2018年发现的211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回头看”,重点督导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是否落实“两断三清”要求、整治改造类是否达到整治标准和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处置到位。针对砖路镇北渠河村“散乱污”企业情况,实行夜查和交叉执法相结合形式,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散乱污”再排查再整治、“回头看”等行动。联合公安、砖路镇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北渠河村实行驻点24小时巡查,严防铜铸行业反弹,死灰复燃。
针对“散乱污”企业小型化、作坊化、隐蔽化、难发现、难监管、易反弹的特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监督”原则,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通过明查、暗访、不定期、不定时、交叉执法,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确保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以农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等为重点,强化联合执法,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家、取缔一家。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目前,已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50家,其中2019年新发现反弹或新增企业37家,除一家水泥砖厂正在完善手续外,其它已全部完成关停取缔,实现动态清零。记者张晓红、通讯员赵磊
建立健全“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按照“疏堵结合”原则,进一步完善“散乱污”企业整改要求,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对2017年发现的517家、2018年发现的211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回头看”,重点督导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是否落实“两断三清”要求、整治改造类是否达到整治标准和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处置到位。针对砖路镇北渠河村“散乱污”企业情况,实行夜查和交叉执法相结合形式,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散乱污”再排查再整治、“回头看”等行动。联合公安、砖路镇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北渠河村实行驻点24小时巡查,严防铜铸行业反弹,死灰复燃。
针对“散乱污”企业小型化、作坊化、隐蔽化、难发现、难监管、易反弹的特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监督”原则,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通过明查、暗访、不定期、不定时、交叉执法,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确保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以农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等为重点,强化联合执法,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家、取缔一家。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目前,已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50家,其中2019年新发现反弹或新增企业37家,除一家水泥砖厂正在完善手续外,其它已全部完成关停取缔,实现动态清零。记者张晓红、通讯员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