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晓红、通讯员刘广)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共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138万元,有力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
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贴资金3275万元,并足额安排地方配套资金。根据农业保险相关文件精神,小麦保费20元/亩,玉米保费24元/亩,小麦大灾保费40元/亩,玉米大灾保费42元/亩,小麦和玉米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7.5%,省级财政补贴32.5%,农户负担20%;奶牛保费595元/头,能繁母猪保费60元/头,育肥猪保费22.5元/头,奶牛和能繁母猪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5%,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担20%;育肥猪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15%,市财政补贴15%,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担20%。
我市建立和完善由政府组织协调、保险公司经营运作、乡镇村全力配合、农民积极参与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体系,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投保工作。
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贴资金3275万元,并足额安排地方配套资金。根据农业保险相关文件精神,小麦保费20元/亩,玉米保费24元/亩,小麦大灾保费40元/亩,玉米大灾保费42元/亩,小麦和玉米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7.5%,省级财政补贴32.5%,农户负担20%;奶牛保费595元/头,能繁母猪保费60元/头,育肥猪保费22.5元/头,奶牛和能繁母猪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5%,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担20%;育肥猪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15%,市财政补贴15%,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担20%。
我市建立和完善由政府组织协调、保险公司经营运作、乡镇村全力配合、农民积极参与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体系,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投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