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面排查和严密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开展社区疫情全面排查工作,城区办事处和分包小区、街道市直单位负责,选派专人,对社区、住宅小区、街道所有住户进行逐户摸排、逐人见面、逐人测温,实行“一户一表”登记,精准建档立卡,动态掌握情况,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严格属地责任和分包责任,城区办事处和分包市直单位要严密部署、层层落实,因漏统、信息不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三、请市区所有社区(小区)、沿街商铺居民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排查登记工作,真实、准确填报个人及家庭排查登记相关信息,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大局。
四、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出租人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对承租人员加强管控,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五、凡不配合排查登记、拒绝接受测温、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不报等造成恶劣影响和疫情传播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定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10日
一、全面开展社区疫情全面排查工作,城区办事处和分包小区、街道市直单位负责,选派专人,对社区、住宅小区、街道所有住户进行逐户摸排、逐人见面、逐人测温,实行“一户一表”登记,精准建档立卡,动态掌握情况,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严格属地责任和分包责任,城区办事处和分包市直单位要严密部署、层层落实,因漏统、信息不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三、请市区所有社区(小区)、沿街商铺居民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排查登记工作,真实、准确填报个人及家庭排查登记相关信息,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大局。
四、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出租人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对承租人员加强管控,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五、凡不配合排查登记、拒绝接受测温、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不报等造成恶劣影响和疫情传播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定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