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亚湖、通讯员赵磊)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碧水2020”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全面加大对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5月11日,该局共出动60人次,检查涉水企业20家。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开展污水处理厂(站)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审批验收情况、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按规定备案及培训等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连续超标、恶意超标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格处罚,并按规定启动按日计罚程序。
开展涉水工业企业专项检查。对涉水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安装情况、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特别是精细化工、原料药制造等涉水排放重点行业企业,逐一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无环保手续、无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立即责令停止排污,依法处罚。
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检查。结合“散乱污”企业持续整治工作,强化涉水排放“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充分运用电量核查、非法自备井检查等手段,多措并举开展不间断排查,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不放过一个漏洞、不留下一处盲点,确保做到排查全覆盖。
开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专项排查。对我市范围内临河的21个乡镇及涉白洋淀流域入河入淀排污口的8个乡镇,对沙河和孟良河、唐河、沙河灌渠和孝义河南支及其支流、相关联的沟渠、干渠、排水管网、雨水口等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有水排污口全部进行采样监测,对我市省考断面监测超标的及时追溯原因,限期整改落实。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规问题检查。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是否存在排污口、工业企业、旅游餐饮等环境违规问题。同时,对饮用水水源上游、补给径流区、南水北调沿线、入河(海)污染源、水源保护区范围周边生活污水、垃圾等处理处置情况,以及可能影响饮水安全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开展细致排查。
开展河道及周边区域检查。加大对河道沿线及周边区域的执法排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河道生活垃圾清理整治、垃圾固废危废堆存、物料堆场清理、入河排污口、河道内及周边延伸300米区域范围内的废品收购点、私搭乱建小作坊等违法场所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河道垃圾未清理、河流非法排污口未取缔等环境问题,立即整改。
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检查。建立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监管台帐,全面排查规模化养殖手续办理情况,持证排污许可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或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废弃物处理处置情况,以及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并纳入日常环境监管范围。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开展污水处理厂(站)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审批验收情况、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按规定备案及培训等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连续超标、恶意超标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格处罚,并按规定启动按日计罚程序。
开展涉水工业企业专项检查。对涉水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安装情况、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特别是精细化工、原料药制造等涉水排放重点行业企业,逐一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无环保手续、无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立即责令停止排污,依法处罚。
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检查。结合“散乱污”企业持续整治工作,强化涉水排放“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充分运用电量核查、非法自备井检查等手段,多措并举开展不间断排查,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不放过一个漏洞、不留下一处盲点,确保做到排查全覆盖。
开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专项排查。对我市范围内临河的21个乡镇及涉白洋淀流域入河入淀排污口的8个乡镇,对沙河和孟良河、唐河、沙河灌渠和孝义河南支及其支流、相关联的沟渠、干渠、排水管网、雨水口等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有水排污口全部进行采样监测,对我市省考断面监测超标的及时追溯原因,限期整改落实。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规问题检查。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是否存在排污口、工业企业、旅游餐饮等环境违规问题。同时,对饮用水水源上游、补给径流区、南水北调沿线、入河(海)污染源、水源保护区范围周边生活污水、垃圾等处理处置情况,以及可能影响饮水安全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开展细致排查。
开展河道及周边区域检查。加大对河道沿线及周边区域的执法排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河道生活垃圾清理整治、垃圾固废危废堆存、物料堆场清理、入河排污口、河道内及周边延伸300米区域范围内的废品收购点、私搭乱建小作坊等违法场所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河道垃圾未清理、河流非法排污口未取缔等环境问题,立即整改。
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检查。建立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监管台帐,全面排查规模化养殖手续办理情况,持证排污许可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或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废弃物处理处置情况,以及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并纳入日常环境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