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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20”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时间:2020-06-09 10:38:39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赵梦怡、通讯员柴硕)自“天目-20”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按照“不放过一村一街,不漏过一坡一地,不留下一株一苗”的原则,扎实开展全方位踏查,确保实现“零种植”“零产量”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我市各基层派出所、乡镇(办)利用宣传画、微信群、村喇叭广播等形式,广泛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不要种植毒品原植物,鼓励群众发现疑似毒品原植物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营造“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良好社会氛围。成立村级禁种铲毒踏查小分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踏查,并按照网格化管理,加大对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废弃宅地、蔬菜大棚、苗木基地踏查力度。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禁毒办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各乡镇(办)禁种铲毒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暗访和督导检查。同时,着力抓好禁毒预防宣传、制毒物品管控、吸毒人员管控和缉毒执法等各项禁毒工作,督促重点乡镇(街道)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禁种铲毒工作常抓不懈、力度不减。
    截至目前,市禁毒办、市公安局共出动警力150余人次,镇村干部5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页、摆放宣传板12000余张,悬挂各类宣传条幅1350余条。4月29日,息冢派出所联合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破获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查获毒品原植物罂粟苗54株,违法人员刘某(男,息冢镇人)被行政拘留。同日,在息冢派出所辖区内一块无主荒地现场铲除罂粟约100株。5月24日,西城乡派出所在踏查过程中在该辖区村民赵某家中发现罂粟131株,经询问,赵某出于治病目的在家中种植罂粟,目前罂粟已全部铲除,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行动开展以来,共铲除罂粟285株,行政拘留1人。
    同时,为全面做好辖区涉毒人员动态管控,市禁毒办不断加大各乡镇(办)戒毒康复中心建设督导检查,查阅基础工作台账和戒毒(康复)人员档案,督促加强禁毒教育宣传、戒毒康复管控,截至目前,全市25个乡镇(办)戒毒康复工作站均已建设完毕并挂牌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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