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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增加到30个

时间:2020-06-17 09:55:43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张春红)记者从市卫健局获悉,今年,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将从25种增加到30种,全面落实市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配合实施贫困人口市域内住院“一站式”结算,努力实现应治尽治、应保尽保。
    为持续深入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今年,我市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在前期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等25种大病救治基础上,新增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风湿性心脏病等5个病种。
    据了解,去年我市结合病种调整情况,按照“分级分类、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确定了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和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为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新增病种的临床路径,各定点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相关病种临床路径,根据贫因患者病情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诊疗方案,切实提升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水平。
    为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我市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同时,加大控费力度,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切实保障贫困患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对特殊困难的救治对象进一步实施倾斜救助。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财政基金及慈善救助等保障制度,逐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春雨工程”,让贫困群众生病“有地方看、有人看、敢去看”。大力实施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开展妇幼公卫项目,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健全扶贫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抓好脱贫人口后续巩固提升,加强因病致贫返贫监测预警,防止形成新的贫困人口。同时,将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健康中国行动有机衔接,切实完善健康扶贫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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