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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打响臭氧污染防治会战

时间:2020-07-23 10:07:27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杨亚湖、通讯员赵磊)7月1日起,我市多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通过强化排放监管、加快工程治理、加强监测分析、严格检查执法以及优化生产调控等措施,全力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月度会战,切实减少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有效减少臭氧生成,力争7月份全市臭氧污染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优良天数同比增加,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攻坚会战实施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管控,严控无组织排放,合理调整泄漏检测与修复时间,全面更新活性炭,错峰卸油、鼓励夜间加油,露天涂装错时作业,强化餐饮油烟综合治理,高温时段降温增湿等8项措施。全面强化重点时段臭氧生成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污染治理与防控。
       为确保实效,我市调集整合全体环保执法力量,突出焦化、汽车整车制造、塑料拖鞋、防水卷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时段,开展零点执法、交叉执法、巡查执法,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严查重点行业、企业的达标治理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调研帮扶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及餐饮、汽修等行业,机动车、油品储运销污染防控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摸清底数,实施重点管控。7月15日前,完成北方再生资源基地、塑料鞋制造、防水卷材、体品制造等所有涉VOCs工业园区、企业集群,以及河北长安汽车、保定长安客车、旭阳能源有限公司等重点管控企业排查,明确VOCs主要产生环节,逐一建立管理台账。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对无治理设施,治理设施低效、无效,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以及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的污染企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对使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处理工艺的治理设施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改。
       严格执行标准,严控无组织排放。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对达不到要求的加快整改。含VOCs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7月15日前集中清运一次,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合理调整检修时间,减少非正常排放。指导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7月10日前明确年度检修时间和调整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7-9月期间安排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9月底前,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完成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对泄漏源及时修复。
       全面更换活性炭,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督促全市采用活性炭吸附设施的企业根据企业生产状况及环评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对于长期未进行更换的或没有更换处置台账的,7月底前必须全部更换一次,并将废旧活性炭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
       实施错峰卸油,鼓励夜间加油。协调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加油站点按照河北分公司统一要求,开展实施卸油、加油错峰助环保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装卸油时间调整到夜间18时至次日7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车主在夜间20时至早6时时段加油。
       露天涂装错时作业。引导市政工程或建筑工地合理制定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沥青铺设及企业生产设施防腐防水防锈涂装等露天作业施工计划,错开7时至18时;对确需施工的,实施精细化管控,使用低VOCs含量或水性涂料,每天18时之后作业(应急施工除外)。
       强化餐饮油烟综合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7月15前,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集中开展一次排查整治,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全面取缔露天烧烤行为。
       高温时段降温增湿,遏制臭氧上升速率。在臭氧快速生成时段(12时至18时),增加建成区域洒水、雾炮、喷淋作业频次,降温增湿,遏制前体物向臭氧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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