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确定
错时错峰、分批分时段有序返校
错时错峰、分批分时段有序返校
本报讯(记者程文昭)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秋季学期学校开学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将坚持“错时、错峰”原则,分批分时段安排学生有序返校,避免人流高度集中。
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安排为:9月1—2日,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二、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开学;9月3日,小学一至三年级、初一、高一年级开学。职业学校开学时间为:9月1—2日,中职学校二、三年级开学;9月3日,中职学校一年级开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为:9月7日,幼儿园中班、大班开园;9月8日,幼儿园小班开园。全市各类已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核验批准后,可在9月1日后有序开班。
各中心学校及各校(园)将按照“一校一案”要求,认真总结春季学期复学复课工作经验,根据各自实际研究制定中心校和各校(园)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模拟演练。制定学生返校报到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居家和返校的防疫防护指导。科学设计报到程序,优化流程,避免人员交叉聚集。学校有需要收费的,提倡网上支付等形式收取。做好防疫物资储备,提前备足红外体温测量仪、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防护服、洗手液等,通知学生提前备好口罩、体温计等必备物品并科学准确使用。校内设立临时留观室,并配备有关防疫物资。注意防范突发恶劣天气,储备必要的雨伞、雨衣等雨具,校门口搭建坚固的遮雨棚,做好极端天气下的温馨提示等工作;有食堂和提供营养餐的农村学校,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后安全有序供餐。
各校(园)在开学前14天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开学时师生员工须上交《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提醒师生员工开学前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尽量减少聚会,减少到复杂场所活动。教育师生员工在返校过程中做好自我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立即就医,并及时报告学校。
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市防控办要求,自8月18日开始,对所有学生、教师、工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通过给家长一封信、钉钉群、家长微信群等途径,做好核酸检测动员和组织工作。
各校(园)对校园室内外及周边环境进行全方位清整,对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室、厕所等重点部位彻底消杀,开窗通风,消除卫生死角;对开水炉、保温桶、饮水杯、毛巾、寝室用品、食堂用具、玩教具、体育器械等彻底清洗消毒,确保各种生活和教育教学设施洁净卫生;对校舍、设施、用电、用气、“三防”设备等方面进行大排查大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开学前,各校(园)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各项要求和《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核查验收评估记录表》24条要求于8月21日完成自查。根据秋季学期在校学生规模合理设置学校健康观察点,强化规范管理,严防传染风险。严格落实学校卫生(保健)室、食堂、宿舍、家属区等重点部位防控要求,针对春季学期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宿舍、餐厅、临时隔离场所、洗手设施等硬件条件不足等问题,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排查工作盲点,抓紧改善办学条件,配齐防控设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固薄弱环节,补上短板漏洞,为秋季学期如期开学做好充足准备。
按照“依申请核验,按标准核验,按要求整改,按规定开班”的原则,对审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逐个开展安全核验工作,特别是做好教师核酸检测、教学环境消毒通风、防疫物资储备、安全消防等重点环节,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安全有序开班。
各校(园)将与新生“点对点”建立联系,加强防疫防护指导,要求学生(幼儿)按规定报到,不得提前到校。
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安排为:9月1—2日,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二、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开学;9月3日,小学一至三年级、初一、高一年级开学。职业学校开学时间为:9月1—2日,中职学校二、三年级开学;9月3日,中职学校一年级开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为:9月7日,幼儿园中班、大班开园;9月8日,幼儿园小班开园。全市各类已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核验批准后,可在9月1日后有序开班。
各中心学校及各校(园)将按照“一校一案”要求,认真总结春季学期复学复课工作经验,根据各自实际研究制定中心校和各校(园)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模拟演练。制定学生返校报到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居家和返校的防疫防护指导。科学设计报到程序,优化流程,避免人员交叉聚集。学校有需要收费的,提倡网上支付等形式收取。做好防疫物资储备,提前备足红外体温测量仪、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防护服、洗手液等,通知学生提前备好口罩、体温计等必备物品并科学准确使用。校内设立临时留观室,并配备有关防疫物资。注意防范突发恶劣天气,储备必要的雨伞、雨衣等雨具,校门口搭建坚固的遮雨棚,做好极端天气下的温馨提示等工作;有食堂和提供营养餐的农村学校,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后安全有序供餐。
各校(园)在开学前14天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开学时师生员工须上交《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提醒师生员工开学前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尽量减少聚会,减少到复杂场所活动。教育师生员工在返校过程中做好自我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立即就医,并及时报告学校。
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市防控办要求,自8月18日开始,对所有学生、教师、工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通过给家长一封信、钉钉群、家长微信群等途径,做好核酸检测动员和组织工作。
各校(园)对校园室内外及周边环境进行全方位清整,对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室、厕所等重点部位彻底消杀,开窗通风,消除卫生死角;对开水炉、保温桶、饮水杯、毛巾、寝室用品、食堂用具、玩教具、体育器械等彻底清洗消毒,确保各种生活和教育教学设施洁净卫生;对校舍、设施、用电、用气、“三防”设备等方面进行大排查大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开学前,各校(园)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各项要求和《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核查验收评估记录表》24条要求于8月21日完成自查。根据秋季学期在校学生规模合理设置学校健康观察点,强化规范管理,严防传染风险。严格落实学校卫生(保健)室、食堂、宿舍、家属区等重点部位防控要求,针对春季学期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宿舍、餐厅、临时隔离场所、洗手设施等硬件条件不足等问题,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排查工作盲点,抓紧改善办学条件,配齐防控设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固薄弱环节,补上短板漏洞,为秋季学期如期开学做好充足准备。
按照“依申请核验,按标准核验,按要求整改,按规定开班”的原则,对审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逐个开展安全核验工作,特别是做好教师核酸检测、教学环境消毒通风、防疫物资储备、安全消防等重点环节,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安全有序开班。
各校(园)将与新生“点对点”建立联系,加强防疫防护指导,要求学生(幼儿)按规定报到,不得提前到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