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燃煤、机动车、扬尘、工业”四大主要污染源,重点实施燃煤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查处、扬尘污染管控、工业污染防治四大措施
我市全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近日,定州市印发《定州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格控制煤烟污染
扎实推进清洁取暖。加强气源和电力供应保障,精准预测高峰月高峰日用气负荷,落实储气调峰能力,全力保障气源供用。加强电网运行调度,保障电力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清洁过冬。
严防散煤复烧。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依法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采暖期组织开展散煤复燃专项检查,综合运用入户检查、网格员巡查、红外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检、遥感监测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散煤复燃问题。
加强燃煤单位炉前煤质管控。对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全面落实炉前煤质管控要求,建立煤炭质量管理制度,完善煤炭采购使用台账,对每批次购入煤炭进行煤质检测,确保燃用煤质达到《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工业用煤标准。秋冬季期间,加大对用煤单位开展炉前煤质抽检频次,对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煤质每月至少抽检一次,对非重点燃煤单位每季度至少抽检一次。
强化工业炉窑治理。按照“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替代一批”的原则,分类建立管理清单,加强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运输环节无组织排放。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
加强柴油货车污染管控。依托公安执法点、交通治超点或综合服务区等地设置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抽测点,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加强对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检查,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实现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全覆盖。
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以重点用车单位、施工工地、高排放控制区以及铁路货场等为重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
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加油站的排查力度,取缔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关停取缔非法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及储存使用非标燃油等违法行为。加强油品制售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开展油品、车用尿素质量抽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强化扬尘综合治理
深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落实“六个百分百”和安装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施“两个全覆盖”、扬尘达标排放、土石方湿法作业、结构施工作业区目测尘高度小于0.5米、设立专职扬尘管理员、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无敞开堆放垃圾八条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进行处罚。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加大建成区内背街小巷和破损路面的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铺装、硬化或定期洒水,保持道路积尘处于低负荷状态。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市内所有道路增加作业频次,做到路面不存土,道路不起尘。对G107、G337、G515国道、定深线等环城道路深度保洁,做到清路边、清路基、清路面要求。
持续开展水洗定州专项行动。每月初以及沙尘传输天气后,对城市道路进行集中冲洗,两侧绿植用雾炮进行清洗,人行道路面、背街小巷、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全面采用湿法作业进行浮土积尘清理,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强化工业企业料堆场扬尘污染治理。持续做好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粉状物料入棚入仓储存,根据物料性质、粒径等选择抑尘网苫盖,满足粉状、粒状物料采用2000目、块状物料露天堆放需采用不低于800目抑尘网苦盖,规上工业企业料堆场应规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PM10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相关部门联网。
规范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运行管理。对在建建筑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在和规上工业企业料堆场、大型物料堆场规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在线监测设施,并对稳定联网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强化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严控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针对秋冬季露天焚烧高发期特点,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禁烧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运用卫星遥感、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等手段开展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置火情,实现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持续抓好秸秆高效综合利用,提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质量效益。
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严格实施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对非法制贩、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严厉打击。
加大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整治力度。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对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等情况安装相应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规范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和运行。对未按要求安装或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依法进行处罚。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充分运用电网公司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以及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木,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及时纳入管理台账,立即实施关停取缔,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强力开展VOCs“夏病冬治”
摸清底数完善清单。结合排污许可证、工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建立完善的VOCs企业清单、园区清单、集群清单,建立完善原辅材料、设施运行、监测数据、耗材更新情况等台账,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实施精细化管理。
全力推进源头管控。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推广替代,对钢结构行业、工程机械(军用机械除外)、木制家具制造行业、汽车制造(罩光漆除外)、维修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坚持“边查边推”原则。
开展全流程系统评估。从源头管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治污设施、在线监测、台账信息等方面,开展一轮VOCs全流程评估,提出整改建议;以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旁路排查整治、产业集群提标改造为重点,对涉VOCs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评估,对现有VOCs废气采用单一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治理工艺,收集率、运行率、去除率低,未达到处理效果的,制定治理提升方案,指导督促企业加快整改,提升企业治理水平。
全面开展无组织排查。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高效治污设施,对焦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
深化涉VOCs集群整治。加大科研力度,对同一集群的企业制定集群治理规范或达标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要求和治理时限。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建立标杆企业并加强绩效分级、正面清单等政策扶持,以点带面,达到“治好一家,治好一个集群”的效果。
记者程文昭
扎实推进清洁取暖。加强气源和电力供应保障,精准预测高峰月高峰日用气负荷,落实储气调峰能力,全力保障气源供用。加强电网运行调度,保障电力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清洁过冬。
严防散煤复烧。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依法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采暖期组织开展散煤复燃专项检查,综合运用入户检查、网格员巡查、红外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检、遥感监测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散煤复燃问题。
加强燃煤单位炉前煤质管控。对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全面落实炉前煤质管控要求,建立煤炭质量管理制度,完善煤炭采购使用台账,对每批次购入煤炭进行煤质检测,确保燃用煤质达到《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工业用煤标准。秋冬季期间,加大对用煤单位开展炉前煤质抽检频次,对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煤质每月至少抽检一次,对非重点燃煤单位每季度至少抽检一次。
强化工业炉窑治理。按照“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替代一批”的原则,分类建立管理清单,加强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运输环节无组织排放。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
加强柴油货车污染管控。依托公安执法点、交通治超点或综合服务区等地设置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抽测点,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加强对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检查,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实现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全覆盖。
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以重点用车单位、施工工地、高排放控制区以及铁路货场等为重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
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加油站的排查力度,取缔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关停取缔非法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及储存使用非标燃油等违法行为。加强油品制售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开展油品、车用尿素质量抽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强化扬尘综合治理
深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落实“六个百分百”和安装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施“两个全覆盖”、扬尘达标排放、土石方湿法作业、结构施工作业区目测尘高度小于0.5米、设立专职扬尘管理员、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无敞开堆放垃圾八条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进行处罚。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加大建成区内背街小巷和破损路面的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铺装、硬化或定期洒水,保持道路积尘处于低负荷状态。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市内所有道路增加作业频次,做到路面不存土,道路不起尘。对G107、G337、G515国道、定深线等环城道路深度保洁,做到清路边、清路基、清路面要求。
持续开展水洗定州专项行动。每月初以及沙尘传输天气后,对城市道路进行集中冲洗,两侧绿植用雾炮进行清洗,人行道路面、背街小巷、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全面采用湿法作业进行浮土积尘清理,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强化工业企业料堆场扬尘污染治理。持续做好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粉状物料入棚入仓储存,根据物料性质、粒径等选择抑尘网苫盖,满足粉状、粒状物料采用2000目、块状物料露天堆放需采用不低于800目抑尘网苦盖,规上工业企业料堆场应规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PM10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相关部门联网。
规范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运行管理。对在建建筑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在和规上工业企业料堆场、大型物料堆场规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在线监测设施,并对稳定联网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强化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严控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针对秋冬季露天焚烧高发期特点,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禁烧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运用卫星遥感、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等手段开展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置火情,实现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持续抓好秸秆高效综合利用,提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质量效益。
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严格实施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对非法制贩、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严厉打击。
加大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整治力度。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对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等情况安装相应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规范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和运行。对未按要求安装或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依法进行处罚。
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充分运用电网公司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以及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木,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及时纳入管理台账,立即实施关停取缔,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强力开展VOCs“夏病冬治”
摸清底数完善清单。结合排污许可证、工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建立完善的VOCs企业清单、园区清单、集群清单,建立完善原辅材料、设施运行、监测数据、耗材更新情况等台账,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实施精细化管理。
全力推进源头管控。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推广替代,对钢结构行业、工程机械(军用机械除外)、木制家具制造行业、汽车制造(罩光漆除外)、维修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坚持“边查边推”原则。
开展全流程系统评估。从源头管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治污设施、在线监测、台账信息等方面,开展一轮VOCs全流程评估,提出整改建议;以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旁路排查整治、产业集群提标改造为重点,对涉VOCs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评估,对现有VOCs废气采用单一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治理工艺,收集率、运行率、去除率低,未达到处理效果的,制定治理提升方案,指导督促企业加快整改,提升企业治理水平。
全面开展无组织排查。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高效治污设施,对焦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
深化涉VOCs集群整治。加大科研力度,对同一集群的企业制定集群治理规范或达标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要求和治理时限。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建立标杆企业并加强绩效分级、正面清单等政策扶持,以点带面,达到“治好一家,治好一个集群”的效果。
记者程文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