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我市全面加强冬春火灾防控
我市全面加强冬春火灾防控
本报讯(记者程文昭)即日起至2021年3月,我市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
紧盯重点场所。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联合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检查评估、网格化管理、全员消防培训等制度。开展学校及幼儿园集中整治,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现象。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集中整治,重点检查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现象。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集中整治,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开展文物建筑和博物馆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文物建筑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开展所属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治,重点检查住院处、ICU病房等区域以及配电房、临时消毒间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冬春火灾特点,指导、督促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深化“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培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开展风险隐患综合整治
推进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联合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指导,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门店以及销售环节的监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标准,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督促外卖、快递企业站点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
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组织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摸排,落实“三个严禁”,即严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严禁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
深化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加强联合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督导、信息共享、应急联动、联合培训宣传等机制建设,推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消除。
持续开展木材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检查,进一步强化清除违规搭建、增设防火分隔、规范燃油燃气存储、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增配消防设施器材等措施。
做好农村清洁取暖领域消防工作。联合开展针对燃气储配站场、发电厂、变电站等场所的隐患排查,督促燃气企业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加强对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履职情况检查,依法将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调压站、调峰站纳入监管范围,将涉及“双代”领域的燃气、电力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单位名录库,重点抽查其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充分运用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制度,督促燃气企业加强“两员”消防安全业务培训,配备专业设备,强化动态管理,有效落实巡查职责。
强化常态化疫情形势下火灾防控工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核酸检测机构、室外核酸检测点、隔离观察点、定点医院等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提供定向式帮扶、个性化服务,督促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对涉疫场所落实现场指导、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准备等措施,视情派出前置专业力量,实行“零距离”监护,确保涉疫场所消防安全万无一失。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严格划线规范管理。组织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施划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引导、支持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住宅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
完善联合管理机制。推行老旧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场优惠停车措施,研究制定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联合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试点开展联合执法,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停车等违法行为及时规劝制止。
加强高层住宅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火栓正常供水。开展进门入户式检查和宣传提示,重点检查楼道(走廊、阳台)内堆放可燃杂物、电表箱设置不规范、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违规用火用电取暖、消防设施检维护保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加强隐患治理。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落实基层监管。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和老旧社区等高风险区域,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采取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督导暗访等措施,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全面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强化消防科普宣传。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分类实施精准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利用固定宣传栏、城市大屏、楼宇电视、户外LED显示屏等张贴、播放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海报、视频。加大对乡村、城乡接合地和弱势群体的科普教育力度,广泛张贴《村(居)民防火公约》,通过农村文化活动、“大喇叭”、墙体标语等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行业系统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强化火灾警示宣传。针对重点单位、场所及人群,分类制作、发布火灾案例警示产品;结合新业态、新领域火灾特点,开展防范“小火亡人”、电气火灾、“多合一”场所火灾警示教育;联合扶贫、科技、文化、宣传等部门,依托“精准扶贫”“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电影下乡”等活动,持续开展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事故植入性宣传。
紧盯重点场所。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联合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检查评估、网格化管理、全员消防培训等制度。开展学校及幼儿园集中整治,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现象。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集中整治,重点检查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现象。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集中整治,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开展文物建筑和博物馆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文物建筑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开展所属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治,重点检查住院处、ICU病房等区域以及配电房、临时消毒间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冬春火灾特点,指导、督促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深化“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培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开展风险隐患综合整治
推进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联合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指导,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门店以及销售环节的监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标准,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督促外卖、快递企业站点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
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组织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摸排,落实“三个严禁”,即严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严禁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
深化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加强联合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督导、信息共享、应急联动、联合培训宣传等机制建设,推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消除。
持续开展木材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检查,进一步强化清除违规搭建、增设防火分隔、规范燃油燃气存储、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增配消防设施器材等措施。
做好农村清洁取暖领域消防工作。联合开展针对燃气储配站场、发电厂、变电站等场所的隐患排查,督促燃气企业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加强对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履职情况检查,依法将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调压站、调峰站纳入监管范围,将涉及“双代”领域的燃气、电力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单位名录库,重点抽查其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充分运用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制度,督促燃气企业加强“两员”消防安全业务培训,配备专业设备,强化动态管理,有效落实巡查职责。
强化常态化疫情形势下火灾防控工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核酸检测机构、室外核酸检测点、隔离观察点、定点医院等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提供定向式帮扶、个性化服务,督促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对涉疫场所落实现场指导、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准备等措施,视情派出前置专业力量,实行“零距离”监护,确保涉疫场所消防安全万无一失。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严格划线规范管理。组织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施划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引导、支持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住宅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
完善联合管理机制。推行老旧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场优惠停车措施,研究制定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联合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试点开展联合执法,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停车等违法行为及时规劝制止。
加强高层住宅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火栓正常供水。开展进门入户式检查和宣传提示,重点检查楼道(走廊、阳台)内堆放可燃杂物、电表箱设置不规范、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违规用火用电取暖、消防设施检维护保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加强隐患治理。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落实基层监管。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和老旧社区等高风险区域,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采取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督导暗访等措施,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全面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强化消防科普宣传。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分类实施精准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利用固定宣传栏、城市大屏、楼宇电视、户外LED显示屏等张贴、播放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海报、视频。加大对乡村、城乡接合地和弱势群体的科普教育力度,广泛张贴《村(居)民防火公约》,通过农村文化活动、“大喇叭”、墙体标语等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行业系统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强化火灾警示宣传。针对重点单位、场所及人群,分类制作、发布火灾案例警示产品;结合新业态、新领域火灾特点,开展防范“小火亡人”、电气火灾、“多合一”场所火灾警示教育;联合扶贫、科技、文化、宣传等部门,依托“精准扶贫”“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电影下乡”等活动,持续开展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事故植入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