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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时间:2020-12-25 10:37:21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严丽莎、通讯员王健成)近日,我市正式启动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此次行动计划由市人社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开展,将持续至2023年9月结束,分为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具体实施、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具体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和企业薪酬指引计划三项计划,在全市打造3家金牌劳动关系社会组织、3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6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育12户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服务60户新企业用工,进一步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打造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培育专业性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三年内在全市遴选3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向省报送备选省级“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正确引导社会组织积极主动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中小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推进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提升。
       争创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通过活动引领、典型引路,夯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基础,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效能,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全市开展争创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活动,打造工作基础好、制度机制全、办案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打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培养和壮大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覆盖企业面,提高劳动关系协调队伍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劳动关系协调员在劳动关系政策服务、监测预警、矛盾化解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具体任务为每年在全市范围内打造2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力争3年内大多数大中型企业配备至少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基层配备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基本覆盖辖区小微企业。
       实施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通过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共同行动,面向企业开展培育指导服务,每年培育4户企业,达到用工管理规范、民主协商机制健全、和谐共赢理念融入企业文化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要求。
       实施服务新企用工计划。主动为新注册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力争每年服务新注册企业20户左右,帮助企业有效防范用工风险,提高用工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实施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建立完善对用工规模较大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机制,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指导特殊困难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重要作用,与职工共渡难关,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稳定劳动关系。
       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体系,形成公开发布、定向反馈与针对性指导相结合的信息服务体系,为低收入群体、技能人才等重点群体提供薪酬分配事前指引,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服务。同时,指导企业运用集体协商机制等,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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