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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

时间:2020-12-29 10:02:06  来源:  作者:

       
       资料片 记者张玉凤
       “以前奥美沙坦酯一盒35元,我一年吃药要花费近920元,现在一盒只要17.76多元,一年只需要460元出头,是从前花费的一半。国家真是为我所想,急我所急,让我切身享受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患有高血压,常年需要服用降压药的市民孙先生感慨道。
       不仅是奥美沙坦酯,二甲双胍口服常释剂型原价0.14元/片,现在0.04元/片,降幅72%;卡培他滨原价15.66元/片,现在3.4元/片,降幅78.27%;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之前448元一盒,现在17.72一盒,下降比例达到96%;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低25%以上……
       这些药品的价格之所以能降价幅度这么大,全部得益于去年以来我市积极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药品、价格及配套措施,通过落实带量采购、调整支付政策等措施,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提高群众用药安全。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就是按照“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以国家、省多个地区或医疗机构组成药品采购联合体或联盟,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等措施,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集中谈判或招标来确定所需药品购进价格的一种采购方式。旨在降低虚高药价,减少中间环节,减轻患者负担,节约医保基金支出,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跟进落实和组织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是深化医保、医疗、医药、医价“四医联动”改革,破解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降药价、促医改、保民生的重大举措。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我市从2019年7月1日起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落地执行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共计112个中选药品。其中,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于2019年7月1日实施,有25种集采中选药品,多为慢性病患者用药,包括高血压用药、高胆固醇等心血管病用药、抗菌药、肝炎药、哮喘药等;第二批于2020年4月1日实施,有32种集采中选药品,其中包括抗生素、口服降糖药物、高血压用药、治疗罕见病肺动脉高压的药物、抗癌药等;第三批于2020年11月1日实施,有55种集采中选药品,涉及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疾病、精神疾病、抗感染等多个治疗领域。与集采前相比,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6%。
       据悉,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已于12月15日开始,此次报量涉及90个品规药品,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开始执行,届时,我市患者将进一步享受到质优价廉的药品。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集中采购药品只是降低了价格,并不影响患者本人的医保待遇,患者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报销比例与现行医保政策一致。在使用中选药品时,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分别按照住院、门诊的医保待遇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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