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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定州市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5-14 14:22:08  来源:  作者:

我市印发《定州市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
 
       本报讯(记者程文昭、通讯员赵磊)近日,我市印发了《定州市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厘清和明确了各部门秸秆禁烧管控责任,确保禁烧工作全面覆盖,全程、闭环监管,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全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我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继续实行全市域、全时段、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即全市范围内全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包括杂草)、垃圾(包括树叶、生活垃圾、工业废料)等各类可燃物。落实市、乡、村三级责任制,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实现网格化环境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
       加强科学防控。利用可视热成像技术,精准抓拍火点,全天候24小时监控。各乡镇(街道)明确专人对秸秆禁烧APP系统24小时盯守,对村级网格员进行专门培训,熟知操作流程,对推送的着火点,在APP中必须5分钟内签收,2小时内反馈处理结果。对属地不清的着火点,接到推送的乡镇(街道)要第一时间扑灭火情并反馈处置情况,然后再对着火点的所处位置进行界定。
       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将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列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监管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将秸秆垃圾禁烧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落实市、乡、村三级责任制,全面夯实禁烧责任,实施全市域、全时段全面禁烧。
       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各乡镇(街道)把隐患排查作为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重要措施,成立禁烧巡查队伍,明确巡查责任,逐级分片抓落实,重点排查村边、地头、路旁、沟渠等点位及散落的秸秆、枯草、树叶和垃圾等隐患。
       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禁烧秸秆垃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夏收、秋收、祭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等禁烧重点时段,强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落实分包乡镇制度。市领导对分包乡镇的禁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分包部门协助分包乡镇做好禁烧工作,重点禁烧时段派驻专门人员到分包乡镇驻点。
       落实“六个一律”。全市所有着火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问责机制,有烟必查、有火必罚,切实形成高压严管的禁烧态势。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和责任人员,严厉打击、严肃问责。对违法露天焚烧责任人一律进行高限处罚;对因特殊原因未查找到违法责任人的,一律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高限处罚;对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违法人员一律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对涉嫌犯罪的违法人员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违法露天焚烧问题且处理不当造成影响的一律移交纪委监委部门倒查责任,进行追责问责;对查处的违法露天焚烧问题一律通过媒体和网络进行公开曝光,并通报至所辖行政村(居委会)。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与监督作用,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对焚烧秸秆垃圾违法行为处理情况公开曝光。各乡镇(街道)通过禁烧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禁烧标语、大喇叭广播等方式,深入集镇、村庄及田间地头开展禁烧宣传,把秸秆禁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引导农户增强禁烧意识,营造禁烧浓厚氛围。祭祀时段对祭祀集中区域安排文明劝导员,专人值守,倡导文明祭祀,确保不因祭祀引燃周围其它可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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