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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项指标排名第一

时间:2021-05-18 10:13:18  来源:  作者:

       日前,生态环境部《关于重点区域2020-2021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环办大气函〔2021〕183号)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2020—2021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
我市两项指标排名第一
 
       本报讯(记者程文昭、通讯员赵磊)国控点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6%,重污染天数为8天,同比减少16天。PM2.5浓度同比改善幅度和重污染同比减少天数在“2+26”城市中均排名第一,圆满完成了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目标任务。
       2020年10月1日—2021年3月31日期间,我市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市乡村三级环境网格监管凝聚合力,全社会共同参与,聚焦工业企业管控、重点区域管控、重污染天气应对、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散煤治理、秸秆垃圾禁烧、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散乱污整治、机动车管控等重点工作,源头治理、多点发力、铁腕治污、精准治霾,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市气象局、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中心、“一市一策”专家团队加密会商,加强预报预警,实现精准研判。对24个重点行业497家企业开展了绩效分级工作,应急响应期间,全部落实差异化管控。实行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将符合条件要求的市重点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企业、民生工程等80家企业、项目纳入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实现了统筹兼顾。
       严格控制煤烟污染。扎实推进清洁取暖,2020年10月底,完成气代煤改造任务共计7.9091万户;投资1.029亿元对77个村级配电网整体升级改造,新建改造高低压线路765公里,增容改造变压器128台,完成电代煤改造2.9368万户。严防散煤复烧,多举措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0年我市重点用煤企业煤炭消费总量同比减少约50万吨。强化监管,通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和无人机飞检,人技联防,全天候、不间断有效监控散煤“冒烟”。联防联控打击无照经营散煤行为,对18个重点乡镇内已取消的200户原散煤网点进行“回头看”排查,坚决防止散煤经营死灰复燃。同时,加强燃煤单位炉前煤质管控,加大对型煤生产企业监管和型煤质量抽检力度,确保煤炭制品质量达标。
       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对柴油货车,通过注销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进行淘汰,使其退出道路运输市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完成淘汰任务的101%,淘汰国三营运货车474辆。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制定并印发了《定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道路施工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经过第三方尾气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实现经营加油站点油品抽检全覆盖,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经营成品油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2020年,共检测出4个批次不合格,立结案4起,查扣不合格柴油2.23吨。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3家,企业自备用油1家,查扣非法流动油罐车2台,行政拘留2人。
       强化扬尘综合治理。深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利用视频监控监测、无人机等现代化监测设备,严把开工关,严管重罚、严格执法。2020-2021年秋冬季共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0份,对三个在预警期间违法作业的工地行为人进行了行政拘留。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秋冬季期间,出动路面清扫车715台班,洒水车313台班,有效抑制了扬尘。同时,出动执法人员23400人次,执法车1800车次,严查往来运输砂石、煤炭等散体物料车辆,杜绝车辆扬撒遗漏行为,并对公路路域范围内堆放焚烧垃圾、秸秆和枯草行为坚决制止,清除堆积物71处、662立方米。强化对工业企业料堆场扬尘污染的治理,目前全市16家工业企业料堆场均已入棚储存,防止扬尘污染。
       强化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严控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充分发挥大气环境网格化立体监控系统作用,全天候、无缝隙监控,对着火点即查即处。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全市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秸秆经饲料化、能源化和肥料化途径已基本实现全部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秋冬季以来,共受理行政案件8起,行政拘留并处罚款8人,单处行政拘留2人,单处罚款4人。加大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整治力度,严查违规排放油烟、露天烧烤、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不及时等各类问题。2020年秋季以来,共排查餐饮服务单位529户次,立案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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