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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开展天然气保供企业安全风险防控专项工作

时间:2021-12-06 10:51:55  来源:定州日报  作者:

本报讯 近日,市安委办印发《定州市天然气保供企业今冬明春安全风险防控专项工作方案》,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天然气保供企业安全风险防控专项工作,全力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确保供气安全。

此次专项工作的检查范围为天然气长输管道保供企业。市安委办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单位(长输管道保护主管单位为发改局,以下称发改局)和天然气长输管道保供企业(以下称保供企业)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安全保供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安全风险排查清单和管控保障措施,合理安排实施步骤,压实相关责任。

保供企业认真对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管道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情况报送发改局,特种设备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情况报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保供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市发改局对保供企业整体安全风险防控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供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督促保供企业加快问题隐患整改,切实提升天然气安全保供保障能力,确保天然气保供安全。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市安委办将组织人员对各有关部门及保供企业的保供方案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和安全风险防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对安全保供不力、安全隐患突出的,采取公开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次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共性部分和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专业部分。其中,共性部分为是否制定了天然气保供工作方案,是否制定并落实了保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保供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完成了维修保养工作,是否按要求配置了相应的备品备件;装备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紧急关断系统是否正常投运;生产现场是否存在擅自停用装置设施的安全保护、联锁保护或者擅自变更报警控制参数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超负荷作业的情况,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情况;是否存在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的情况;是否按规定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包商人员是否掌握本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两个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交叉作业是否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动火、吊装、管线打开、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高危作业是否严格执行了作业许可制度;人员变更、设备变更、工艺及作业变更是否严格执行了变更管理制度;新投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执行到位,是否按要求完成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是否配备到位、维护良好,应急人员是否熟练使用应急装备。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专业部分为是否完成了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等高风险管段安全风险评价,并按照“一区一案”要求落实了物防、人防、技防和信息防管控措施;是否完成了管道沿线发生地质灾害管段的安全评估和修复治理;管道、站场阴极保护系统是否正常投运;是否制定了管道巡护和管道第三方施工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进行了管道巡护和监护;是否存在自身排除确有困难的外部安全隐患,是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报告;是否配置了与运营管道相适应的维修和抢修资源,或通过协议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提供维修和抢修技术服务;站内工艺管道存在可能超压的部位,是否设置了压力保护设施,并按标准要求进行检测;输气站内管道存在冻结风险或堵塞风险的部位,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冻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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